第一条 本法律声明于2009年8月27 日发布并生效。

第二条 请仔细阅读本法律声明,本法律声明包含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您登陆上海宏源照明电器有限公司门户网站(以下称上海宏源门户网站)提交资料和使用上海宏源门户网站和/服务的信息。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介绍和展示上海宏源商品或服务或第三方商品,以及登载上海宏源希望发布的信息。上述信息上海宏源保留修改权、署名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在内的一切相关知识产权。

第三条 若您通过WWW.LVD.CC网址/域名登陆,则您作为上海宏源门户网站的使用者,同意本法律声明所使用条款约束,以及补充、修改的条款。

第四条 您同意上海宏源门户网站使用的“上海宏源” 、“宏源照明”等名称为上海宏源合法的商号主要特征,以及 “ ” 、“ HONG YUAN”等商标为上海宏源产品的主要商标,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均归属于上海宏源。未经上海宏源书面同意,您登陆上海宏源门户网站不应被视为,无论是暗示、不反对或其他形式,赋予您使用上海宏源门户网站上出现任何标志、商号、商标的任何许可或权利。

第五条 未经上海宏源书面同意,您不得对上海宏源网上发表的作品进行修改、复制、演绎,也不得以任何其他形式侵犯知识产权或从事其他违反法律的活动。

第六条 您通过上海宏源门户网站提交资料,则同意:

  1. 该资料不会包含任何非法或不适合公开发布的内容;
  2. 在提交任何资料之前,您应杀除病毒或其他污染性或破坏性因素;
  3. 您拥有该资料的所有权或拥有将该资料提供给我们的不受限制的权利,并且上海宏源可以免费发布该资料,在提交资料的同时,您也自动授予(或保证此等资料的所有者明确授予)上海宏源及其指定方使用(包括商业性使用和利用)、复印、转许可、复制、修改、改编、发布、翻译、公开表演、展示和传播您的资料;
  4. 您提交的所有资料将被视为非保密性资料,不受任何使用限制,并且上海宏源不对此等资料承担任何保密义务。不会就您提交的资料对我们采取任何不利措施,并且您同意,若任何第三方就阁下提交的资料对上海宏源采取不利措施,您将承担一切责任和赔偿。

第七条 链接上海宏源门户网站应完整反映上海宏源门户网站的页面内容和形式,不得利用链接改变、遮掩、增加、删除任何网页内容(包括域名)。

第八条 任何销售或经销商或客户说出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理解对本法律声明条款的变更。